施工许可证发放(十三)


一、申办事项:施工许可证发放。
二、申请材料:
1、审核相关规模的项目岗位人员证书;
2、建设单位划入施工企业指定银行帐户工程款达到投资总额的25%以上的银行转帐单或往来收据;
3、审查施工现场。
三、许可条件:施工现场已具备了施工条件。
四、许可依据:《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。
五、许可程序:
1、填写《施工许可证申报表》;
2、外县(市)持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施工许可申报表;
3、审核、发证、存档。
六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七、办结期限:15个工作日
八、承办科室:建筑管理科。
承办人:曲杰,韩春利;
负责人:马振海。
咨询电话:0455-821097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