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渣土收费(十二)
一、申办事项:基建渣土。 二、申请材料:填报基建渣土核算表。 三、许可条件:基建工地建设残土堆放。 四、许可依据:《绥化市市区卫生费收缴标准的通知》;(绥政发[2004]8号)。 五、许可程序: 1、现场核准面积; 2、交费 。 六、收费标准:每立方米2元。 七、办结期限:即时办结。 八、承办科室:市环境卫生管理处。 承办人:许兆龙; 负责人:张志铭。 咨询电话:0455-835133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