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渣土收费(十二)


一、申办事项:基建渣土。
二、申请材料:填报基建渣土核算表。
三、许可条件:基建工地建设残土堆放。
四、许可依据:《绥化市市区卫生费收缴标准的通知》;(绥政发[2004]8号)。
五、许可程序:
1、现场核准面积;
2、交费 。
六、收费标准:每立方米2元。
七、办结期限:即时办结。
八、承办科室:市环境卫生管理处。
承办人:许兆龙;
负责人:张志铭。
咨询电话:0455-8351333。